【林心樺】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0910000366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40條;並自九十一年三月八日起施行第 1 條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