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有關共同投標之採購案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招標文件中未載明允許廠商共同投標者,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機關仍得接受
(B)共同投標廠商之家數上限,得免於招標文件中載明
(C)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之案件,廠商單獨投標並無不可
(D)以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者,亦屬共同投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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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蔡太陽】評論

共同投標辦法第四條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者,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機關並得就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主辦事項之金額,於其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之比率下限予以限制。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共同投標時,應並載明廠商得單獨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