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主管稽徵機關核計之房屋現值,納稅義務人如有異議,得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幾日內,檢附證件,申請重行核計?
(A)15 日
(B)20 日
(C)25 日
(D)3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6478
統計:A(394),B(9),C(1),D(749),E(0)

用户評論

【用戶】books8077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房屋稅條例第10條: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核計房屋現值。依前項規定核計之房屋現值,主管稽徵機關應通知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如有異議,得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證件,申請重行核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