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下列何者為「要物契約」?
(A)租賃契約
(B)使用借貸契約
(C)贈與契約
(D)承攬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 使用借貸契約契約,因意思表示合致即可成立的,為諾成契約。契約於意思表示外,尚需其他現實成分(尤其是物之交付)始能成立的,為要物契約。現行民法以諾成契約為原則,要物契約則為例外,在典型契約中,屬於要物契約者,例如使用借貸(民法第464條)、消費借貸(民法第474條)及寄託(民法第589條)。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 使用借貸契約契約,因意思表示合致即可成立的,為諾成契約。契約於意思表示外,尚需其他現實成分(尤其是物之交付)始能成立的,為要物契約。現行民法以諾成契約為原則,要物契約則為例外,在典型契約中,屬於要物契約者,例如使用借貸(民法第464條)、消費借貸(民法第474條)及寄託(民法第58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