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交代,依會計法規定係採雙監交人制度,此雙監交人係指下列何者?
(A)所在機關長官或其代表及審計人員或其代表
(B)上級機關主辦人事長官或其代表及所在機關長官或其代表
(C)所在機關長官或其代表及上級機關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
(D)上級機關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及審計人員或其代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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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評論
會計法 第114條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交代,應由所在機關長官或其代表及上級機關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監交。前項人員交代時,應將印信、文件及其他公有物與其經管之會計憑證、會計簿籍、會計報告、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機器處理會計手冊,造表悉數交付後任,其已編有目錄者,依目錄移交,得不另行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