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鐵路機構因行車事故致人死傷或財物損失之損害賠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
(B)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
(C)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醫藥 補助費
(D)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仍應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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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第 62 條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

Alice Alice】評論

第 62 條1.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2.前項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但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在此限。3.前二項損害賠償、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發給基準、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