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依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銷售貨物?
(A)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
(B)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
(C)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將信託財產移轉受託人
(D)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2692
統計:A(5),B(1),C(388),D(14),E(0)

用户評論

小鼠】評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n修正日期民國106年6月14日第 3 條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二、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三、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者。四、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五、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前項規定於勞務準用之。第 3-1 條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