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政府應建立幾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A)1 歲 2
(B) 歲 4
(C) 歲 6
(D) 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5
統計:A(2),B(0),C(1),D(1),E(0)
用户評論
【小琪】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31 條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