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假設 A、B 兩人的貨幣邊際效用呈現遞減狀態,如下圖的 MUa與 MUb,社會總所得為 MN。依據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主張,如果 A、B 兩人的財富分別為 MJ 與 JN,則政府應該如何所得移轉,社會福利才會達到最大?

 
(A) A 移轉 MJ 給 B
(B) A 移轉 JK 給 B
(C) B 移轉 JK 給 A
(D) B 移轉 KN 給 A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1068
統計:A(7),B(56),C(197),D(3),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汝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B的財富JN大於A的財富MJB要移轉多的部分JK給A才會是社會最適數量K

【用戶】no_tipwip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不懂??

【用戶】任飛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1、 當二人財富分配的樣態為:A的所得為 MK、B的所得為 NK 時 (此時社會總所得(財富) 為MN),亦即位在二人貨幣邊際效用曲線的交點時,A 可獲得的邊際效用剛好等於 B 可獲得的邊際效用。此時我們認為所得的分配來到最適,社會福利最大!2.、但若如題意,當 A 的財富為 MJ, B的財富為 JN 時,其所得分配的樣態偏離了最適點 (最適點下  MUa=MUb,且A的財富略多於B的財富),反而位於交點的左方,此時 可知 MUa MUb。3、故若欲使兩人的邊際效用相等,則須往右向交點移動,此時,B的財富必須減少,讓A的財富因之增加,當A的財富要由MJ 增加到MK時,需要再多 JK,當然,這就要 B 犧牲自己的原財富,移轉JK給B,移轉後自己的財富就會來到前述社會福利最大下的B的所得分配 NK!( JN-JK = NK) 4. 故答案為(C)!** 財富重分配後,社會總所得依然為 MN,無增減!符合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