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穎】評論
民國93年8月23日立法院通過憲法修正案,於94年6月7日經國民大會複決通過,並經總統於94年6月10日公布。配合憲法修正案之公布,立法院完全取代國民大會之所有職能,真正成為我國之單一國會。 中華民國領土之變更,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4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始得變更。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