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加德納認為過去對智力的定義過於狹窄,未能正確反映一個人的真實能力。他認為,人的智力應該是一個量度他的解題能力(ability to solve problems)的指標。根據這個定義,他在《心智的架構》(Frames of Mind, Gardner, 1983)這本書裡提出,人類的智能至少可以分成七個範疇(後來增加至八個):語文 (Verbal/Linguistic)邏輯 (Logical/Mathematical)空間 (Visual/Spatial)肢體運作 (Bodily/Kinesthetic)音樂 (Musical/Rhythmic)人際 (Inter-personal/Social)內省 (Intra-personal/Introspective)自然探索 (Naturalist,加德納在1999年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