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關於 1933 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中,對於國家應具備之資格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A)固定的居民
(B)他國之承認
(C)一定界限的領土
(D)與他國交往之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0942
統計:A(14),B(163),C(8),D(25),E(0)
用户評論
【ahmadtea】評論
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的規定,「國家作為國際法人應具備以下的資格:(1)固定的人口,(2)一定界限的領土,(3)有效統治的政府,及(4)與他國交往的能力」。該公約特別指出,一個國家的存在是事實問題,不須要他國的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