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T】評論
內部人於轉讓之次月五日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向所屬公n 開發行公司申報上月份持股異動時,經向該發行公司提示信託契n 約證明係屬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得僅申報n 為自有持股減少,對於內部人仍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內部人n 應於申報自有持股減少時,同時申報該信託移轉股份為「保留運n 用決定權之交付信託股份」。
【Kevin T】評論
內部人於轉讓之次月五日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向所屬公n 開發行公司申報上月份持股異動時,經向該發行公司提示信託契n 約證明係屬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得僅申報n 為自有持股減少,對於內部人仍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內部人n 應於申報自有持股減少時,同時申報該信託移轉股份為「保留運n 用決定權之交付信託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