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能安】評論
(a)國民年金法=不分職業,為中華民國國民都有保障。(b)勞工保險=勞工。(c)就業保險=有就業工作的人。(d)公教人員保險=具有公教人員資格者。
【Aimee Kung】評論
就業保險法施行之目的,在提供勞工於遭遇非自願性失業事故時,提供失業給付外,對於積極提早就業者給予再就業獎助,另對於接受職業訓練期間之失業勞工,並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失業被保險人健保費補助等保障,以安定其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並協助其儘速再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