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憲法對於中央與地方事權之分配,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爭議時,應由下列何者解決之?
(A) 總統
(B) 司法院
(C) 行政院
(D) 立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7061
統計:A(24),B(60),C(96),D(11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筆記

用户評論

如楷張】評論

憲法第111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Emily】評論

院與院---總統中央與地方---立法院直轄市與縣(市)---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