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提下列何種救濟措施?
(A)行政訴訟
(B)訴願
(C)聲明異議
(D)請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8246
統計:A(33),B(81),C(455),D(1),E(0)

用户評論

top12345686】評論

第 55 條 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聲明異議。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

061】評論

題目說: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