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營業人下列何種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
(A)購入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
(B)購入自用乘人小汽車
(C)購入生產原料但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進貨憑證
(D)購入協助國防建設所需之貨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6058
統計:A(11),B(4),C(11),D(456),E(0)

用户評論

小鼠】評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五、自用乘人小汽車。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營業人因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