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之規定,實物抵繳之財產為繼承人公同共有之遺產且該遺產為被繼承人單獨所有或持分共有者,得由繼承人數多少比例及其應繼分合計多少比例,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多少比例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 828 條第 3 項限制?
(A)二分之一以上;二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二以上
(B)過半數;過半數;逾三分之二
(C)三分之二以上;三分之二以上;四分之三以上
(D)逾三分之二;逾三分之二;逾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8005
統計:A(84),B(226),C(22),D(5),E(0)

用户評論

小朵朵】評論

§30 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於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二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得於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二個月。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十八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經申請分期繳納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利率有變動時,依變動後利率計算。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

r0328761987】評論

A跟B差在哪???

Strong Wu】評論

1/2"以上", 代表可以大於1/2, 也可以等於1/2 ; "過半數"代表多於半數, 也就是一定要大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