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某公開發行公司對於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持股之異動申報,並未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於每月十五日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則主管機關每次得對該公司處新臺幣多少元之行政罰鍰?
(A)新臺幣二萬元以上,新臺幣十萬元以下
(B)新臺幣四萬元以上,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
(C)新臺幣六萬元以上,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
(D)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以上,新臺幣四百八十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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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蟲不易】評論
證券交易法 第 25 條(民國 110 ★ 01 ★ 27...
【Avery】評論
證券交易法24萬~480萬公司法24萬~2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