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43條之限制,但須發布命令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 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