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規定,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其中委員名額,至少應有幾分之幾以上為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
(A)三分之一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6915
統計:A(51),B(124),C(7),D(2),E(0)

用户評論

【用戶】偽課員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用戶】偽課員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5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規定,行政院衛生署為審議罕見疾病有關事項,應設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委員會由政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請問其中醫事學者專家之委員名額,應占多少比例?(A)三分之一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修改成為25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規定,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其中委員名額,至少應有幾分之幾以上為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A)三分之一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用戶】偽課員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前項審議會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其中委員名額,至少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