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是決定下列何者之依據?
(A)職系
(B)職務
(C)職等
(D)官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1),C(0),D(0),E(0)

用户評論

christopher】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3第 三 條   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      一 、官等: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      二 、職等: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      三 、職務: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      四 、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      五 、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      六 、職等標準:係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程度之文書。      七 、職務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務之工作性質及責任之文書。      八 、職系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系工作性質之文書。      九 、職務列等表:係將各種職務,按其職責程度依序列入適當職等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