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0「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14 條規定,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業務之資金來源:
(A)限以保險業用於國外投資之自有新臺幣資金
(B)限以保險業用於國外投資之自有外幣資金
(C)限以保險業自有新臺幣資金兌換為外幣支應
(D)限以保險業用於國內投資之自有外幣資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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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14 條保險業辦理第三條第五款及第七款業務之資金來源,應以保險業用於國外投資之自有外幣資金為限。保險業經許可辦理第三條第七款業務者,應遵循下列規定:一、放款對象以國內顧客為限。二、應確認主辦行確依本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六點有關憑辦文件、兌換限制及外債登記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