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其法律效果為何?
(A)無效
(B)得撤銷
(C)不得對抗第三人
(D)可以對抗第三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7083
統計:A(53),B(12),C(195),D(1),E(0)

用户評論

【用戶】Wen Li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第12條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