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下列何種犯罪型態,經 2005 年之刑法修正後,迄今仍然存在?
(A)常業犯
(B)連續犯
(C)牽連犯
(D)想像競合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3733
統計:A(3),B(45),C(13),D(267),E(0)

用户評論

【用戶】印地安納瓊斯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想像競合(Idealkonkurrenz)德國刑法上又稱犯罪單數(Tateinheit),即一行為數罪,是指行為人實施的同一個行為(dieselbe Handlung)數次實現不法構成要件而成立數罪。形象地說即一石二鳥、一箭雙鵰、一炮雙響。若一行為所實現之不法構成要件為同一,稱為同種想像競合(gleichartige Idealkonkurrenz)。如甲向乙丙拋擲炸彈致二人死亡,為兩個故意殺人罪之想像競合。或者不同,則為異種想像競合(ungleichartige Idealkonkurrenz)。如甲為損毀乙之屏風將其推到,同時將阻止其動作的乙砸傷,系故意毀壞財產罪與故意傷害罪之想像競合。想像競合的法律效果是從一重罪處斷,即在宣告競合之數罪名後,僅依最重罪之法定刑處斷(吸收原則),但不得輕...

【用戶】印地安納瓊斯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想像競合(Idealkonkurrenz)德國刑法上又稱犯罪單數(Tateinheit),即一行為數罪,是指行為人實施的同一個行為(dieselbe Handlung)數次實現不法構成要件而成立數罪。形象地說即一石二鳥、一箭雙鵰、一炮雙響。若一行為所實現之不法構成要件為同一,稱為同種想像競合(gleichartige Idealkonkurrenz)。如甲向乙丙拋擲炸彈致二人死亡,為兩個故意殺人罪之想像競合。或者不同,則為異種想像競合(ungleichartige Idealkonkurrenz)。如甲為損毀乙之屏風將其推到,同時將阻止其動作的乙砸傷,系故意毀壞財產罪與故意傷害罪之想像競合。想像競合的法律效果是從一重罪處斷,即在宣告競合之數罪名後,僅依最重罪之法定刑處斷(吸收原則),但不得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