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有關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劑量限度之敍述,何者錯誤?
(A)五年週期內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三十毫西弗
(B)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C)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D)有效劑量一年內不得超過六毫西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2),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Ku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10 條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其個人年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一、有效劑量不得超過六毫西弗。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三、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