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行星】評論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
【King】評論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林鴻鈞】評論
(A)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施政責任這個好像有些疑問。行政院長是總統任命,無須立法院同意,應是向總統負施政責任不是嗎(向總統請辭)?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的規定,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與施政報告,這是施政責任嗎?
【譚盛宇】評論
(A) 行政院長不得自己命令解散立★★。...
【King已上榜!繼續努力】評論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