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市議員於當選前,曾承繼家族企業之經營權,長期擔任董事職務。對此種地方議員兼職行為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議員為無給職
(B)地方議員得兼任私人企業之經營者
(C)地方議員不得兼任其他民選公職人員
(D)地方議員應立即辭去董事職務,該企業亦應停業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33,B:37,C:5,D:143,E:0

難度: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