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應由下列何者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A)評選委員會
(B)開標主持人
(C)招標機關
(D)主管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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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25Ⅰ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稱同等品,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