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各校如發生霸凌事件,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34條第1項及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2條及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通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本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辦理調查處理,經評估有本法第36條第1項規定需緊急安置者,則依本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
【tiffany72925】評論
考這種題目真是莫名其妙阿.....又不是在考律師還會記得第幾條甚麼的=.=
【Li-hui Cheng】評論
這....考一百遍我還是會錯吧"<
【曾顯智】評論
沒有所謂的各級校園防治校園霸凌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