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旅行業有詐騙旅客行為者,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A)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
(B)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
(C)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
(D)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9),C(5),D(1),E(0)

用户評論

jus】評論

發展觀光條例 第 53 條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 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經受停止營業一部或全部之處分,仍繼續營業者,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補充: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之受僱人員有第一項行為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