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8 條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適當代理人。其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其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離職時,應即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