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我國法律針對勞資雙方關係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部分工時勞工因非長期正式受僱,除職業災害補償規定外,沒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B)定期勞動契約之勞工,除職業災害補償規定外,沒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C)從事勞動派遣之勞工,因我國尚未制定勞動派遣法,故目前尚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D)雇主有不可抗力之事由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方可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87952
統計:A(0),B(0),C(1),D(82),E(0)

用户評論

【用戶】邱清泉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3 條本法於左列各業適用之:一、農、林、漁、牧業。二、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三、製造業。四、營造業。五、水電、煤氣業。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七、大眾傳播業。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依前項第八款指定時,得就事業之部分工作場所或工作者指定適用。本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

【用戶】KAK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