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1 甲已喪偶,有乙、丙二子。甲積欠丁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因乙創業,甲無償資助乙500萬元,一年後甲死亡,留有現金700萬元。依民法規定,乙、丙對甲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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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的第 5 點是錯的吧!
【評論主題】5 卞莊子欲刺虎,館豎子止之,曰:「兩虎方且食牛,食甘必爭,爭則必鬬,鬬則大者傷,小者死,從傷而刺之,一舉必有雙虎之名。」卞莊子以為然,立須之。有頃,兩虎果鬬,大者傷,小者死。莊子從傷者而刺之,一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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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為什麼要打架?睡覺不是很好嗎?
【評論主題】18 依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規定,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不能工作,以致喪失或減少收入,正在治療中者,自何時起發給傷害給付?(A)自不能工作當日起 (B)自不能工作之次日起(C)自不能工
【評論內容】賣鑽石的有種都不要看別人的詳解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非屬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給付種類?(A)傷害給付 (B)失能給付 (C)身心障礙給付 (D)就醫津貼
【評論內容】賣鑽石這些人就都不要看別人寫的詳解
【評論主題】2 下列那一首詩,最適合形容「剛正不阿」的人?(A)誓掃匈奴不顧身,五千貂錦喪胡塵。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裏人(B)瞿塘嘈嘈十二灘,此中道路古來難。長恨人心不如水,等閒平地起波瀾(C)斷送一生惟有
【評論內容】這題雖然每個選項都看不太懂,可是看得懂中文字就選得出來
【評論主題】17 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對於有協商資格的他方提出協商時,應於幾日內提出對應方案並進行協商,否則即為無理由?(A) 10 日 (B) 20 日 (C) 30 日 (D) 60
【評論內容】賣鑽石的有種都不要看別人的詳解
【評論主題】2 下列那一首詩,最適合形容「剛正不阿」的人?(A)誓掃匈奴不顧身,五千貂錦喪胡塵。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裏人(B)瞿塘嘈嘈十二灘,此中道路古來難。長恨人心不如水,等閒平地起波瀾(C)斷送一生惟有
【評論內容】這題雖然每個選項都看不太懂,可是看得懂中文字就選得出來
【評論主題】7.依據國家賠償法關於公務員之賠償責任,下列何者錯誤?(A)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B)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C)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
【評論內容】C 哪裡錯?國家要先賠償給人民,之後再找公務員算帳啊~這是兩碼子事,所以 C 的敘述並沒有錯
【評論主題】6 下列文句,論述「作品好用誇飾」的選項是:(A)敍情怨,則鬱伊而易感;述離居,則愴怏而難懷(B)語瑰奇,則假珍於玉樹;言峻極,則顛墜於鬼神(C)一意兩出,義之駢枝也;同辭重句,文之肬贅也(D)雅詠溫
【評論內容】雅詠溫恭,必欠伸魚睨;奇辭切至,則拊髀雀躍雅正的樂府溫和恭謹,聽了就必然厭煩得打哈欠,像魚一樣瞪眼;新奇的歌詞,切合心意,看了便一定高興得拍大腿,像雀一樣跳躍起來
【評論主題】16.媒婆、新娘、花童、新郎:(A)生日(B)婚禮(C)祭典(D)同學會
【評論內容】感覺像智力測驗
【評論主題】36 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對下列那一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的工作,申請人可加以拒絕,而仍得請領失業給付?(A)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30 公里以上(B)工資高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C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申請人對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工作,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而不接受者,仍得請領失業給付: 一、工資低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 二、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三十公里以上。
【評論主題】66 勞動基準法對於雇主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期間訂定有具體的規定,下列那一項有關預告期間的規定是正確的?(A)繼續工作3 個月以上1 年未滿者,於7 日前預告(B)繼續工作未滿3 個月者,雇主應於3 日
【評論內容】答案選C、D都可以吧?
【評論主題】44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訂定有所謂「通報」規定,要求相關單位或人員應進行通報,下列那一項不是所稱的「相關單位或人員」?(A)事業單位(B)工會或事業單位的勞工(C)中央健康保險局(D)勞動檢查機構或單
【評論內容】大解法第11條第2項前項規定所稱相關單位或人員如下: 一、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五款為工會或該事業單位之勞工;第四款為事業單位。 二、第二款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評論主題】【題組】⑵甲生前仍賴丙之扶養,故丙所得請求賠償之金額,應扣除其至甲有謀生能力時止因而得免支出之扶養費。問:乙之抗辯,有無理由?(25 分)
【評論內容】(A)調解委員會置委員一人或三人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13 條:調解委員會置委員三人或五人,由下列代表組成之,並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表一人為主席(B)調解人為調查之必要,得隨時進入相關事業單位訪查,必要時,可請警力排除障礙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12 條第 3 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調解人調查時,得通知當事人、相關人員或事業單位,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說明;調解人為調查之必要,得經主管機關同意,進入相關事業單位訪查(C)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者,效力相當於地方法院之判決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23 條 :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者,視為爭議雙方當事人間之契約;當事人一方為工會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團體協約(D)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
【評論主題】48 我國法律針對勞資雙方關係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部分工時勞工因非長期正式受僱,除職業災害補償規定外,沒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B)定期勞動契約之勞工,除職業災害補償規定外,沒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評論內容】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評論主題】1.下列那一種工作於屆期後,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A)特定性工作(B)季節性工作(C)臨時性工作(D)派遣性工作
【評論內容】勞基法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 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 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