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AKA】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非屬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給付種類?(A)傷害給付 (B)失能給付 (C)身心障礙給付 (D)就醫津貼

【評論內容】賣鑽石這些人就都不要看別人寫的詳解

【評論主題】6 下列文句,論述「作品好用誇飾」的選項是:(A)敍情怨,則鬱伊而易感;述離居,則愴怏而難懷(B)語瑰奇,則假珍於玉樹;言峻極,則顛墜於鬼神(C)一意兩出,義之駢枝也;同辭重句,文之肬贅也(D)雅詠溫

【評論內容】雅詠溫恭,必欠伸魚睨;奇辭切至,則拊髀雀躍雅正的樂府溫和恭謹,聽了就必然厭煩得打哈欠,像魚一樣瞪眼;新奇的歌詞,切合心意,看了便一定高興得拍大腿,像雀一樣跳躍起來

【評論主題】16.媒婆、新娘、花童、新郎:(A)生日(B)婚禮(C)祭典(D)同學會

【評論內容】感覺像智力測驗

【評論主題】36 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對下列那一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的工作,申請人可加以拒絕,而仍得請領失業給付?(A)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30 公里以上(B)工資高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C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申請人對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工作,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而不接受者,仍得請領失業給付: 一、工資低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 二、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三十公里以上。

【評論主題】44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訂定有所謂「通報」規定,要求相關單位或人員應進行通報,下列那一項不是所稱的「相關單位或人員」?(A)事業單位(B)工會或事業單位的勞工(C)中央健康保險局(D)勞動檢查機構或單

【評論內容】大解法第11條第2項前項規定所稱相關單位或人員如下: 一、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五款為工會或該事業單位之勞工;第四款為事業單位。 二、第二款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評論主題】【題組】⑵甲生前仍賴丙之扶養,故丙所得請求賠償之金額,應扣除其至甲有謀生能力時止因而得免支出之扶養費。問:乙之抗辯,有無理由?(25 分)

【評論內容】(A)調解委員會置委員一人或三人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13 條:調解委員會置委員三人或五人,由下列代表組成之,並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表一人為主席(B)調解人為調查之必要,得隨時進入相關事業單位訪查,必要時,可請警力排除障礙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12 條第 3 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調解人調查時,得通知當事人、相關人員或事業單位,以言詞或書面提出說明;調解人為調查之必要,得經主管機關同意,進入相關事業單位訪查(C)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者,效力相當於地方法院之判決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23 條 :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者,視為爭議雙方當事人間之契約;當事人一方為工會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團體協約(D)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

【評論主題】48 我國法律針對勞資雙方關係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部分工時勞工因非長期正式受僱,除職業災害補償規定外,沒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B)定期勞動契約之勞工,除職業災害補償規定外,沒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評論內容】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評論主題】1.下列那一種工作於屆期後,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A)特定性工作(B)季節性工作(C)臨時性工作(D)派遣性工作

【評論內容】勞基法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 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 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