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自己的路】評論
這題就沒辦法以"對勞工最有利"的思維作答了
【伊藤 107初等一般行政上】評論
還是對勞工最有利30公里通勤距離太遠,若拒絕後就不得請領失業給付,只得被迫接受工作也太慘
【KAKA】評論
第十三條申請人對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工作,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而不接受者,仍得請領失業給付: 一、工資低於其每月得請領之失業給付數額。 二、工作地點距離申請人日常居住處所三十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