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下列那一種工作於屆期後,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A)特定性工作
(B)季節性工作
(C)臨時性工作
(D)派遣性工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662
統計:A(56),B(16),C(226),D(36),E(0)

用户評論

【用戶】莊文政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特定性工作.季節性工作 不算在內!!派遣性工作法規沒規定..

【用戶】KAK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勞基法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 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 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