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自認:承認事實。捨棄或認諾:承認訴訟標的。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427條 (簡易訴訟程序之標的)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下列各款訴訟,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一律適用簡易程序:一、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二、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涉訟,其僱傭期間在一年以下者。三、旅客與旅館主人、飲食店主人或運送人間,因食宿、運送費或因寄存行李、財物涉訟者。四、因請求保護占有涉訟者。五、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者。六、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者。七、本於合會有所請求而涉訟者。八、因請求利息、紅利、租金、退職金或其他定期給付涉訟者。九、因動產租賃或使用借貸關係所生之...
【角胡麻】評論
(A)原告對於其請求所依據之事實,免舉證責任 需負舉證責任(B)經被告認諾者,法院應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C)被告認諾係被告承認原告主張之事實存在 訴訟標的。(D)被告認諾法院不得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得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行雲流水】評論
認諾 ----- 跟訴之標的有關,判敗訴<p>
【傑克】評論
請問A為什麼認諾,原告還要負舉證責任?我想像不出那個畫面...?
【兩分的差距!今年要上榜!】評論
在279條中,被告自認的事實,原告毋庸舉證。題目是問認諾,在384條中沒有提到毋庸舉證。自己推測,認諾就是敗訴判決直接產生終結訴訟的效果,應該跟舉證就沒有關係。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19 關於財產權之訴訟,被告之認諾: (B)經被告認諾者,法院應為被告敗訴之判決認諾:原告起訴後,被告向法官表示完全同意原告的請求,不保留任何抗辯,就叫作「認諾」。在被告認諾訴訟標的的情形下,原則上法院一定要判被告敗訴。第384條(捨棄、認諾判決)﹝1﹞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者,應本於其捨棄或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羅東林管處請求吳武雄拆除系爭地上物並返還占用土地,及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本於吳武雄為訴訟標的之認諾,判決吳武雄應將系爭地上物拆除,將占用之土地騰空返還羅東林管處,另給付羅東林管處18萬1,998元,及自106年12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並自106年10月1日起至返還占用土地之日止,按月給付羅東林管處3,270元確定等情,經本院調取前案訴訟卷宗核閱屬實,堪信為真。15 被告於言詞辯論時,就原告之請求為認諾者,(B)法院應本於其認諾為被告敗訴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