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根據中國輔導學會倫理守則2.2有關「當事人的權利」,其中「免受傷害權」指的是下列那一項描述?
(A)諮商師應儘可能避免與當事人有雙重關係
(B)諮商師應尊重當事人的文化背景與個別差異
(C)如為未成年人諮商時,諮商師應以未成年當事人最佳利益著想
(D)當事人有接受或拒絕諮商的權利,在諮商前諮商師應告知諮商關係的性質、目的、技術的運用…等,以幫助當事人做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10714
統計:A(23),B(2),C(10),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阿德勒學派諮商歷程

用户評論

Van Dine】評論

2.2.4.免受傷害權:諮商師應謹言慎行,避免對當事人造成傷害。a. 覺知能力限制:諮商師應知道自己的能力限制,不得接受超越個人專業能力的個案。 b. 覺察個人的需要:諮商師應覺知自己的內在需要,不得利用當事人滿足個人的需要。 c. 覺知個人的價值觀:諮商師應覺知自己的價值觀、信念、態度和行為,不得強制當事人接受諮商師的價值觀。(參看2.1.6) d. 雙重關係:諮商師應儘可能避免與當事人有雙重關係,例如下述,但不止於此:親屬關係、社交關係、商業關係、親密的個人關係及性關係等,以免影響諮商師的客觀判斷,對當事人造成傷害。 e. 親密及性關係:諮商師不可與當事人或與已結束諮商關係未超過兩年的當事人建立親密或性關係,以免造成當事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