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外國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38 條第 1 項各款情形之一,而暫不予收容,得命其尋居住臺灣地區有戶籍國民具保,並定期向內政部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所為收容替代處分,以保全強制驅逐出國之執行,上述動態報告不得逾下列何項期間?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五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
統計:A(0),B(0),C(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Mathilde Zhe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當事人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定期至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者,應於每隔十五日以下之一定期間內,向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到。當事人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定期於指定處所接受訪視者,應於每隔十五日以下之一定期間內於指定之處所,接受移民署之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