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就讀高三的阿菊前往超商買啤酒,結帳時並主動出示身分證,向老闆表明自己已滿 18 歲,但老闆卻表示,自己覺得學生不宜飲酒,所以拒賣啤酒給阿菊。依上所述判斷,下列何者正確?
(A)根據民法規定,阿菊未成年不可飲酒
(B)阿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C)根據契約自由,老闆可以自由決定交易對象
(D)老闆違反公平交易法,無權拒絕服務消費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435
統計:A(190),B(63),C(2546),D(447),E(0)

用户評論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評論

A)根據民法規定,20歲為成年,但民法未規定飲酒年齡。B)3、4樓同學的資料很明確表示關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相關規定,但題目已說阿菊已滿18歲,不適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C)根據5樓案例,上架且有標價的商品視為要約,老闆不能任意拒絕。    理由:依《民法》第154條「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業者已標價展示形成要約的商品,若藉故不出售,恐得承擔債務不履行的責任,這是消費者遇這類情況時可據以主張自身權益。 D)公平交易法規範對象為事業的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還有就是對事業間之不公平競爭行為加以規範。所以拒絕顧客消費與公平交易法無涉。我猜這題會送分。XDDD歡迎同學一起討論。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根據民法規定,阿菊未成年不可飲酒 (B)阿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C)根據契約自由,老闆可以自由決定交易對象 (D)老闆違反公平交易法,無權拒絕服務消費者 

劉政文】評論

那如果是奧客或者是黑名單到超商買店家不能拒絕賣嗎?不是沒收錢就不算交易嗎?所以c應該還好吧...求糾正我的觀點xd

Eason】評論

這題真的有夠爛 做幾次錯幾次超商商品陳列架上貼明價格 視為要約(具有要約約束力)既然有約束力 怎麼能拒絕唯一解釋只有像14樓所提到的D:公平交易法沒有寫業者能否拒絕服務消費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