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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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9863
統計:A(64),B(27),C(228),D(7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支付命令之要件、支付命令、支付命令

用户評論

Tina Tu】評論

修法後是500沒錯!98年修的,99年考出來居來沒有500的選項XD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77-19條 (聲請或聲明裁判費之徵收)聲請或聲明不徵費用。但下列第一款之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五百元;第二款至第七款之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一、聲請發支付命令。二、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三、聲請回復原狀。四、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五、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撤銷假扣押、假處分裁定。六、(刪除)七、聲請公示催告或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 第一編總則 第三章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 第二節訴訟費用之計算及徵收 相關法條

Vita】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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