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規定,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有價證券借貸交易之出借人,下列何者 錯誤?
(A)期貨自營商
(B)專營期貨商
(C)保險公司
(D)信託投資公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81735
統計:A(418),B(182),C(422),D(73),E(0)

用户評論

candys3688】評論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  5 條  本公司借券系統提供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其借券人與出借人以下列特定之法人機構為限:一、出借人:保險公司、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募集或私募之基金)、專營期貨商、證券金融事業、特定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政府基金、信託業(特定信託契約)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二、借券人:銀行、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募集或私募之基金)、期貨自營商、證券金融事業、特定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阿祺】評論

答案應該為(A),期貨自營商得為有價證券借貸交易之借券人,不得為出借人。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James Smith】評論

特定機構法人(借貸辦法第10條)●出借人:保險公司、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募集或私募之基金)、專營期貨商、證券金融事業、特定境外機構投資人、政府基金、信託業(特定信託契約,如信託業辦理員工持股信託及客戶交付信託之有價證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借券人:銀行、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募集或私募之基金)、期貨自營商、證券金融事業、特定境外機構投資人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