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昱辰】評論
A下級單位的職責分權 治理觀點下的治理模式是多層次的治理,多樣化與分散化,但不表示下級單位權責分權,這裡所謂的下級單位應該是指下級政府吧? 下級政府在治理觀點下,是夥伴關係,網絡關係,共同治理型政府,例如用今年修改過的地方制度法第 21條 , 第24到第24-3條, 地方政府之間的合作模式有協議定之, 行政契約, 成立組織經營之, 或是其他合作方式, 在在顯示下級政府的職責越來越緊密, 互相協商, 以創造一個更符合現代都會化的向心離心的變化.
【錢昱辰】評論
若只是A的答案,下級單位的職責分權,我倒是想到行政學的組織理論之一,水平分權,它是傳統理論時期的學說,這樣也可以選出從80年代以來,各國政府分權化、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題幹所列的時間上不同的地方.想請問還有其他同學有更好的說明嗎? PS在在顯示下級政府的職責越來越緊密, 互相協商, 以創造一個更符合現代都會化的向心離心變化下所產生的跨域治理模式.
【Arnick Hsieh】評論
問題只有兩個字: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