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下列事項,何者須踐行嚴格證明程序?
(A)被告是否有逃亡之虞、有無羈押之必要
(B)本案中的被告自白是否出自刑求而不具任意性
(C)法官是否於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而應迴避
(D)收受賄賂罪之被告是否具有公務員身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SunnyFunny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一、自由證明程序: 1.排斥傳聞法則;容許非直接審理方式;簡式審判程序、簡易程序、協商程序、起訴審查程序、聲請交付審判程序、法律審程序(第三審、非常上訴)、強制處分審查程序(聲押之必要)。2.對待證事實之證明力評價達合理懷疑(可能);起訴與否、起訴審查、聲請交付審判、強制處分審查。二、嚴格證明程序: (D)收受賄賂罪之被告是否具有公務員身分 1.適用傳聞法則;恪尊法定證據方法與法定調查程序;事實審之通常審判程序。2.對待證事實(被告有罪之認定)證明力評價須達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所有事實審之有罪認定。法定調查審序:1.共通原則:直接、言詞、公開、集中(審理原則)。2.個別程序: 被告、證人、鑑定人、勘驗、文書、影音...

【用戶】SunnyFunny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一、自由證明程序: 1.排斥傳聞法則;容許非直接審理方式;簡式審判程序、簡易程序、協商程序、起訴審查程序、聲請交付審判程序、法律審程序(第三審、非常上訴)、強制處分審查程序(聲押之必要)。2.對待證事實之證明力評價達合理懷疑(可能);起訴與否、起訴審查、聲請交付審判、強制處分審查。二、嚴格證明程序: (D)收受賄賂罪之被告是否具有公務員身分 1.適用傳聞法則;恪尊法定證據方法與法定調查程序;事實審之通常審判程序。2.對待證事實(被告有罪之認定)證明力評價須達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所有事實審之有罪認定。法定調查審序:1.共通原則:直接、言詞、公開、集中(審理原則)。2.個別程序: 被告、證人、鑑定人、勘驗、文書、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