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逕行決定案件之聲請覆議,因特別事故未能依照規定期限辦理時,是否得請予展期?
(A)不得申請展期
(B)以一次為限
(C)以兩次為限
(D)次數不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5759
統計:A(5),B(173),C(1),D(1),E(0)

用户評論

【用戶】rememberbubu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審計法第24條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前條之決定不服時,除決算之審定依決算法之規定辦理外,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請覆議;其逾期者,審計機關不予覆議。 聲請覆議,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