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甲對乙負有 600 萬元之債務,由丙丁戊分別提供其名下 A、B、C 之土地設定抵押權於乙, 共同擔保乙對甲之債權,但均未限定各筆土地之負擔金額。今甲逾期未償還債務,乙遂聲 請對 A、B 兩筆土地同時拍賣。A 地拍得價金為 500 萬元,B 地拍得價金為 300 萬元。請 問:A、B 兩筆土地對於債權應分擔的金額為何?
(A)B 地分擔的金額為 375 萬
(B)B 地分 擔的金額為 225 萬
(C)A 地分擔的金額為 500 萬
(D)A 地分擔的金額為 400 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02062
統計:A(7),B(39),C(26),D(11),E(0)

用户評論

Wei】評論

求解 

just518】評論

A地與B地負擔比例為500萬:300萬,即5:3,故債權額為600萬,則B地的比例為600萬中之3/8,故為225萬

為新人生奮鬥,不再更新】評論

民法875-2第一款:(未限定,依抵押物價值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