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夢的小非】評論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Ljumasang Ruv】評論
一、法律輔助之給付標準:1. 提供法律諮詢或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每人每一爭議之酬金最高為新台幣 3 千元。2. 調解、和解、仲裁、訴願或其他協商及法律文件撰擬,而不涉及訴訟之代理或辯解,酬金最高為每件新台幣 6 千元。3. 每一審級訴訟之代理或辯解,酬金最高為每件新臺幣 4 萬元 ( A選項修正 )。4. 以集體身分申請者,依前款之酬金為基礎,每增加 1 人增加新臺幣 1 萬元,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10 萬元為原則 ( D選項修正 )。二、申請期限:申請律扶助者,應自法律扶助事實發生日起,2 年內為之 (B答案修正)。
【Cindy Chang】評論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