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jumasang Ruv】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0 有關原住民勞資糾紛法律扶助之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原住民勞資糾紛法律扶助給付標準,每件每一審級訴訟代理或辯護酬金最高新臺幣 5 萬元(B)申請原住民勞資糾紛法律扶助,以律師為申請人(C)

【評論內容】

一、法律輔助之給付標準:

1. 提供法律諮詢或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每人每一爭議之酬金最高為新台幣 3 千元。

2. 調解、和解、仲裁、訴願或其他協商及法律文件撰擬,而不涉及訴訟之代理或辯解,酬金最高為每件新台幣 6 千元。

3. 每一審級訴訟之代理或辯解,酬金最高為每件新臺幣 4 萬元 ( A選項修正 )。

4. 以集體身分申請者,依前款之酬金為基礎,每增加 1 人增加新臺幣 1 萬元,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10 萬元為原則 ( D選項修正 )。

二、申請期限:申請律扶助者,應自法律扶助事實發生日起,2 年內為之  (B答案修正)。 

【評論主題】30 有關原住民勞資糾紛法律扶助之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原住民勞資糾紛法律扶助給付標準,每件每一審級訴訟代理或辯護酬金最高新臺幣 5 萬元(B)申請原住民勞資糾紛法律扶助,以律師為申請人(C)

【評論內容】

一、法律輔助之給付標準:

1. 提供法律諮詢或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每人每一爭議之酬金最高為新台幣 3 千元。

2. 調解、和解、仲裁、訴願或其他協商及法律文件撰擬,而不涉及訴訟之代理或辯解,酬金最高為每件新台幣 6 千元。

3. 每一審級訴訟之代理或辯解,酬金最高為每件新臺幣 4 萬元 ( A選項修正 )。

4. 以集體身分申請者,依前款之酬金為基礎,每增加 1 人增加新臺幣 1 萬元,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10 萬元為原則 ( D選項修正 )。

二、申請期限:申請律扶助者,應自法律扶助事實發生日起,2 年內為之  (B答案修正)。 

【評論主題】29 關於原住民身分之認定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非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氏者,喪失原住民身分(B)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不喪失其原住民身分(C)原住民女子之非

【評論內容】

原住民族身法法:

第四條 第二項: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反則喪失)( A選項)

第五條: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除第九條另有規定外,不喪失其原住民身分。(B選項)

第六條:原住民女子之非婚生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

               前項非婚生子女經非原住民生父認領者,喪失原住民身分。但約定從母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其原住民身分不喪失。( C選項 )

第九條:原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

         一、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

         二、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

         三、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D選...

【評論主題】28 我國行政程序法上有關行政指導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其應明示之事項不包括負責指導者(B)相對人如果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C)行政指導必須以書面為之(D)

【評論內容】(C) 行政程序法第167條:「明示行政指導之目的、內容,及負責指導者等事項時,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如相對人請求交付文書時,除行政上有特別困難外,應以書面為之。」行政指導貴在其具有應急性、簡便性及隱密性,故原則上不採「書面要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