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衛生福利部為強化奶油、鮮奶油、人造奶油及脂肪抹醬等產品之品名及標示管理規範,於 106 年 2 月 6 日公告「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其中以食用油脂製成人造奶油且油脂含量達 80%以上之產品,其品名應標示為:
(A)奶油
(B)鮮奶油
(C)人造奶油
(D)脂肪抹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