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 ) 稽徵機關依我國稅法規定核定遺產稅應納稅額約3百萬元,下列何種情形,納稅義務人不可申請以實物抵繳?
(A)納稅義務人本人存款高達1千萬元
(B)被繼承人遺有現金及存款100萬元
(C)被繼承人遺有易於變價之上市公司股票3百萬元
(D)被繼承人死亡前確有證明無法收取之債權3百萬元。[遺30]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9618
統計:A(91),B(12),C(8),D(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稅-信託利益計算規定

用户評論

Lai Helen】評論

當納稅義務人本人存款高達1千萬的時候,為什麼還可以實物扣繳?直接用存款支付就好了不是?而且最新題庫的答案為A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普悠瑪】評論

為何會改A?有人手上有題本能幫忙看一下嗎本人看法實物抵繳限於境內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確有證明無法收取之債權不計入遺產稅課徵因此D不會是實物抵繳項目(確定呆帳了,國稅局怎麼可能讓納稅義務人拿來抵稅?)A法條無明確定義確有困難究為何實務上也許多民眾有能力繳納,但諸多因素而申請實物抵繳客觀上來看,D比A還正確